香港/北京:消息人士周三表示,中国网络空间监管机构已经制定了新的指导方针,要求该国的互联网巨头在进行任何投资或筹资之前获得他们的批准。
他们表示,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CAC)提出的要求将适用于任何拥有超过 1 亿用户或收入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15.8 亿美元)的平台公司。
消息人士称,任何涉及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去年发布的负面清单中提到的行业的互联网公司也需要申请批准。
消息人士拒绝透露他们的身份,因为该信息尚未公开。 CAC 没有立即回应路透社的置评请求。
提议的规则是日益自信的中国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在过去一年中,中国监管机构在从交易制定到用户数据处理等领域对中国以前自由派的互联网巨头进行了控制。
今年,网信办发布了一套新规则,自2月14日起生效,要求拥有超过100万用户数据的平台公司在境外上市前必须经过安全审查。
(美元 = 6.3483 人民币)
(谢宇、杨颖芝、张燕报道;Brenda Goh 和 Jacqueline Wong 编辑;Rashmi Aich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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