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弗里特分配允许将合伙企业的部分收入分配给家庭成员,但在主要税收留置权被取消和规则收紧后,这种分配的受欢迎程度已经下降。
由于担心合伙人“不当转移收入”,澳大利亚税务局之前关于使用服务信托的指导意见已被暂停。律师事务所表示,服务信托是用来管理合伙人的责任,而不是减少税收。 更严格的规定从七月开始。
奥尼尔参议员表示,澳大利亚税务局“发现了高风险安排和不当收入转移”,这表明需要加强监督和监管应对。
“看来专业服务和法律领域的许多人需要彻底转变对税收的态度……显然需要文化变革,”她说。
年轻伙伴面临危险
阿舍斯特,国王 & 当被问及公司使用收入分割计划时,伍德·马勒森 (Wood Mallesons) 和明特埃利森 (MinterEllison) 拒绝置评。 “我们根据税法开展业务,”史密夫斐尔说道。
Corrs Chambers Westgarth 表示,其合作伙伴缴纳的税率“明显高于”澳大利亚税务局收入分配指南中规定的水平。 Gilbert + Tobin表示,已根据ATO最新指导意见更新了相关政策。
艾伦斯和克莱顿·乌茨表示,合伙人管理自己的税务事务。
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相比,律师事务所对个人合伙人税务事务的监督较少,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通常要求内部完成纳税申报表,并公布合伙人的平均税率。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Grant Thornton)专业服务主管本·马修斯(Ben Matthews)表示,根据新的指导方针,小合伙人很容易陷入高风险范围,并吸引“执法行动”,新指导方针重点关注收入分配比例和平均税率。有薪酬的。
“如果低收入伴侣与配偶分享收入,有效税率将远低于 30%,”Matthews 说。 “讽刺的是, [the new guidance] 这些人最终将被选择,而不是超级富有的合作伙伴,后者收入如此之高,以至于无法传播到足够远的地方,从而落入高风险阶层。
法律委员会批评税收改革
澳大利亚法律委员会向澳大利亚税务局提交了一份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针对大型专业服务公司(例如一群水管工)“没有适当的理由”,并警告说,这些变化将“导致情况非常严重恶化”。 ”。 大批 [practitioners] 许多公司被归类为中风险或高风险。
澳大利亚税务局对律师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利用其专业技能和知识”获得税收优惠的“收入转移”表示担忧。
奥尼尔参议员说: 财务回顾 “这些计划在合伙结构中的明显主导地位,以及专业服务和律师事务所的多层次参与,引发了这样的问题:此类计划是否也可能在法律领域内占据主导地位。”
“不恰当的税收低估是一个基本的道德问题,与我们国家的稳定和就业所依赖的法律和专业服务公司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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